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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青岛市崂山区委员会
关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年度工作考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协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使之更加严谨、公正、合理,根据区政协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求,现就年度工作考评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政协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关注民生、参与国是、致力发展、奉献社会”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为推进我区三个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目的要求通过考评工作,充分调动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履行政协职能、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支持政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自觉做到“为发展崂山做贡献,为人民政协添光彩”,以实际行动进一步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影响,提升政协的社会地位。为此,要求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街道联络办、各位委员和区直各有关单位对考评工作要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及人员对本《考评意见》要逐条认真地学习,吃透精神,按照考评标准,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工作要严谨规范,求真务实,力戒表面文章,要把争先创优作为激发进取、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抓紧抓好。
    二、 先进单位标准
    (一)先进政协街道联络办公室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重视政协工作,把积极推进政协“三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⑴党工委每年研究政协工作不少于两次,如有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每次研究均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
    ⑵分管领导应结合本街道实际,经常研究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好政协的各项活动,带头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并做到善始善终、积极发言。
    ⑶定期向驻街道政协委员通报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每半年至少一次。
    ⑷对事关全局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在政策出台前应事先征求驻街道政协委员的意见,做到协商在决策之前。
    ⑸坚持经常联系委员制度,党工委成员每人至少联系1名委员,每年至少走访或交谈2次(有记录),及时掌握或了解所联系委员的思想、工作和参政议政情况。
    2、按照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计划落实
    ⑴建立健全街道政协联络办公室工作制度;街道政协联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街道政协联络办公室联络员职责;街道领导联系委员制度;政协委员活动登记制度;街道政协联络办公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⑵年度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包括全年工作目标分解)、有总结,半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确保全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⑶凡参加区政协和街道联络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委员,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者视为缺席。
    ⑷街道联络办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均应有图片和文字记录,并建立健全图片及文字档案。
    3、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引导委员认真提写提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
    ⑴全年组织视察调研活动不少于2次,并形成1500字以上的视察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每次活动至少提前3天邀请区政协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加。
    ⑵撰写提案全年平均至少三人1件(以立案数为准)。
    ⑶反映社情民意全年平均至少二人1条(以上报登记数为准)。
    4、采取不同形式,积极组织委员学习,不断提高委员的整体素质
    每季度组织委员学习不少于一次,形式可灵活多样,每次参加学习的委员人数不少于应参加委员人数的80%,以保证学习效果的落实。学习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区政协机关相关部门(工作日3天内)。
    5、积极组织委员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议
    街道联络办接到区政协的通知后,联络员应按要求组织好委员带队参加,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80%,参加委员要遵守纪律并积极发言,确保会议或活动的人数和质量(无故早退者视为缺席)。
    6、认真完成区政协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⑴按要求完成文史资料稿件的撰写及修改任务。
    ⑵按要求完成区政协布置的有关材料撰写上报任务。
    ⑶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体投送稿件或向区政协机关提供信息(全年不少于8篇),大力宣传政协工作和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⑷按时完成区政协安排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二)其他先进单位
    
1、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活动,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主动邀请区政协领导及机关有关人员参加。
    2、对政协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包括提案和社情民意)认真对待,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3、 坚持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情况,并主动与区政协专门委员会搞好对口协商,在事关全局和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上决策前主动征求政协的意见,做到协商在决策之前。
    三、先进个人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政协章程》和公民行为道德规范,带头落实“诚信、博大、和谐、卓越”的城市精神,自觉维护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2、热心政协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协机关、专委会、街道联络办组织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做到善始善终、积极发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组织者请假,全年请假次数不超过2次。
    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全年至少提写1件有价值的提案、反映1条社情民意。
    4、热爱本职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业绩突出;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积极主动地支持公益事业建设,自觉地为社会、为他人奉献爱心。
    5、认真落实区政协《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填报“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
    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考评办法
    (一)先进单位
    
1、考评形式:先进街道联络办按百分制考评,将考评标准逐条进行量化,总分为100分(详见百分制考评表),并设增减分内容。得95分以上者为先进单位,在此基础上以得分多少排出名次。街道联络办的得分与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凡被确定为先进街道联络办(先进党工委)者,“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政协部分得满分,否则,按比例酌情扣分。
    2、考评方式:采取听、看、议的方式,并结合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听,即听单位工作汇报(街道联络办每季度汇报一次),听委员的意见反映等;看,即看有关登记、记录、档案材料等;议,即考评小组根据听、看和日常工作的运行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集中进行评议。
    3、考评步骤:在听、看、议的基础上,考评小组成员分别进行打分,集中后形成考评意见,然后分别提交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评定、审议通过。
    4、其他先进单位的考评,由考评小组提出意见,分别提交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5、主席会议通过后的先进单位名单为最终名单。
    6、被评为先进单位前三名的街道联络办,分别按名次追加3、2、1个先进个人名额,以为鼓励。
    (二)先进个人
    1、
从有利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和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的角度考虑,先进个人的名额,总的比例掌握在委员总数的20%左右。
    2、 先进个人初评名单,具体由区政协分管部门(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工作办公室)按照先进个人标准,结合委员全年综合表现和界别的代表性等方面负责提出,并征求联络办和专委会的意见。
    3、 考评小组对初评名单进行审查后提出评定意见,提交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4、其他方面先进个人的考评,由考评小组提出意见,提交主席办公会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5、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的先进个人名单为最终名单。
    五、加减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
    1、年内所提意见建议和所反映的社情民意被区级以上采纳的分别为“单位”加3分,其本人列为年度先进个人重点评选对象。
    2、凡年内在区级刊物发表8篇以上有关政协工作的稿件,为“单位”加1分,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稿件,每篇加2分。
    3、有创新性的工作,经考评小组审查认可后,可为“单位”加2分。
    (二)减分因素
    1、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委员,每出现1例给“单位”扣 1分,当事人不作为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
    2、年内凡因违法乱纪、偷税漏税、安全事故等被追查的委员,一律不能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同时给“单位”扣5分。
    六、组织领导
    区政协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在主席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长:衷林(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王福生(区政协秘书长)
    成员:吕玺珠(区政协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工作办公室主任)
          于耀滨(区政协科教文卫与文史工作办公室主任)
          尚占林(区政协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有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情况收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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