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协工作职能和机关部门设立的具体情况,经驻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从 2004年9月1日起,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为:
办公室: 主要负责区政协机关全面工作和各类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对外联络等工作;
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 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旅游开发与规划建设委员会和社情民意等工作;
社会法制与港澳台侨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社会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 委员会、各街道政协工作的指导与服务和各专委会、街道联络办的考评等工作;
科教文卫与文史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科教文卫委员会、文史资料 委员会、区政协专家顾问团和“崂山政协”网页制作与管理等工作。
区海外联谊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区海外联谊会、区书画联谊会、区政协之友联谊会工作。 |